近期,国家税务总局郴州市税务局第三稽查局依法查处了一起利用私人收款码隐匿销售收入、进行虚假纳税申报的偷税案件。这起案件再次敲响了警钟,提醒企业和个人在使用私人收款码时务必遵守税收法规,避免陷入偷税的法律风险。
一、案件回顾:私人收款码隐匿销售收入
宜章县白石渡莲成加油站在经营过程中,通过关联人员私人收款码收取销售收入,却未将这些收入如实计入经营账簿,也未向税务机关进行纳税申报。稽查部门通过数据分析发现,该加油站的申报销售收入远低于同区域、同规模、同行业平均水平,且未开票收入占比异常低。
进一步调查发现,加油站实际投资人戚某某的妻子吴某某,以加油站名义申请了商户收款二维码,但收款资金却直接进入吴某某个人账户。这些资金未按规定入账和申报,导致加油站少缴增值税及附加税费合计345.05万元。
二、偷税行为的认定与处罚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六十三条第一款规定,纳税人采取伪造、变造、隐匿、擅自销毁账簿、记账凭证,或者在账簿上多列支出、不列或少列收入,或者经税务机关通知申报而拒不申报或进行虚假纳税申报,不缴或少缴应纳税款的行为,构成偷税。
郴州市税务局第三稽查局依法将该加油站的行为定性为偷税,追缴少缴的税费并处罚款共计513.47万元。同时,对实际投资人戚某某通过隐匿账外收入偷逃个人所得税的行为进行另案处理,补征个人所得税并处罚款共计87.84万元。
三、私人收款码的偷税风险
随着支付机构和税务部门数据共享的加强,使用私人收款码进行经营收入的风险正在快速升高。根据2025年新规,单日累计收款超过5000元或月累计收款超过20万元的个人收款码交易,可能被支付平台列为“可疑交易”并上传至税务机关。
此外,月累计收款超过200笔,或存在高频小额交易、大额集中收款、异常时间交易等情况,也容易触发风控,被推送至税务系统核查。
四、如何避免私人收款码偷税风险
合规使用收款码:企业应使用商户收款码进行经营收入,确保所有交易实时上传至税务系统,避免使用私人收款码收取经营收入。
如实申报收入:所有销售收入必须如实入账并进行纳税申报,避免隐匿收入的行为。
关注税务法规:及时了解并遵守国家税收法规和支付新规,避免因无知而违法。